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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豫南总商会召开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交流会

发布时间: 2021-04-21 18:26:33  来源: 责任编辑: 王红军

摘要:  2021年4月19日下午,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驻马店市豫南总商会在驻马店市中院召开关于建立豫南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协调会议。  

  2021年4月19日下午,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驻马店市豫南总商会在驻马店市中院召开关于建立豫南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协调会议。

  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张平、豫南总商会会长刘清山、党委书记闫萌枞、驻马店市科协党组书记、正处级调研员薛玉霞、中院立案一庭负责人及调解委员会的部分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张平专委对商会参与调解的优势及意义作了充分肯定,表示成立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能够满足民营企业纠纷多元化解、快速化解和有效化解的实际需求。法院对商会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给予帮助,并提供法律上的支持。

  随后,大家就建立豫南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认识,孙卫国庭长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架构、工作职责、调解范围、工作流程提出了建议。

  刘清山会长肯定了本次协调会的重要意义,认为建立豫南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工商联《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 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的要求,也是为企业建立良好营商环境的必然选择,豫南总商会愿意以此为契机,着力民营企业调解和普法宣传,为企业创造优良稳固的发展空间。

  据悉,豫南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成立以后,其调解范围主要调解以民营企业的各类民商事纠纷为主,包括商会会员之间的纠纷,会员企业内部的纠纷,会员与生产经营关联方之间的纠纷,会员与其他单位或人员之间的纠纷,以及其他涉及适合商会调节的民商事纠纷。豫南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是驻马店各商协会当中第一个成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必将会为驻马店市营商环境的改善,化解矛盾纠纷,减少诉讼成本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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